第四章 生意
而这种日子正是普雷格难以得到的,因此他非常羡慕这个窃贼的“幸福”生活。至少不用每天风餐露宿、不用时不时的与拦路抢劫的强盗对峙、不用与同行钩心斗角、不用与雁过拔毛的矮人讨价还价、不用与残忍好杀豺狼人拼命。每天都可以躲在安全的城市里面花天酒地、勾搭浪女贵妇。如果厌倦了糜烂的生活,可以悠闲的在自家的凉台上晒晒太阳,吹吹暖风、没事找个平静清澈的大池塘钓钓鱼,那种日子该是多么惬意啊!
当然,普雷格也很讨厌科库塔,讨厌他本人。因为这个“幸福”的窃贼每次来找自己时总是穿着一套华贵的市民服饰。头上带着很宽大很宽大的帽子,大的几乎比得上遮阳用的女士伞了。上面插着两根半臂长的大羽毛,每根都具有三种不同的艳丽颜色,极为显眼。走路的时候,那两根羽毛随着巨大的帽子微微摇动,就像一只蓬毛大公鸡蹲在他头上炫耀自己七彩的羽毛。他穿着一套淡蓝色的宽大袍子,从肩一直罩到膝盖。那袍子的袖口、两侧、下摆处都绣有银色卷藤状条纹与瑰红色的精美花纹,在天蓝色的袍子上两相交织,构成了一副贵气逼人的图案。而他的脚上还象模象样的穿着奶白色的紧身裤和光亮的黑色尖皮鞋,走起路来嗒嗒之想,一副趾高气扬的阔佬模样。一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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