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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明清时期的山西盐商

一定资本后,贩盐于淮浙间。王崇古之兄王崇义则是长芦盐商。王崇古的伯父王文显也是长芦盐商。王崇古的长姐嫁给了沈廷珍,其长男沈江,是随其父活跃于扬越的盐商。
    张、王两家及其姻戚,多为盐商,而张四维官居内阁大臣,王崇古是边疆大吏,这样的家族业盐,真可谓财大势雄。所以御史永郜春巡视河东盐池后说:“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郜永春所说之势要,就是指张四维、王崇古家而言。
    其二、皇商。皇商即官商。在清代的官商中,以内务府的皇商资本最雄厚,与清政府的经济联系最紧密,而其中又以山西介休范氏最著名。早在明初,范氏已在边塞地区进行贸易。历经七代,传到范永斗时已成为张家地区对满蒙贸易的汉族大商人。
    清人关前,范永斗即充内务府皇商。顺治初年,正式入内务府籍。随着清朝统治在全国的建立,范永斗在其子范三拔的襄助下,利用皇商特权,插手盐、铜运销和对外贸易,势力越来越大,获利越来越多。从康熙到干隆初年,范三拔的儿子范毓馪、范毓[香+奇]、范毓[香+覃],为清政府运送军粮,建立了功勋。清政府先后授范毓[香+覃]太仆寺卿、范毓[香+奇]布政司参政。范毓[香+覃]以武举累擢为正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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