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公堂对峙
想要严惩张友材,先不说他本是本县乡绅,对洛阳县贡献极大,一方牧守想要治理好地方,最关键的就是要团结这些地方乡绅。一个青楼女子本来就是个风尘客,不知廉耻,放荡自轻,当了婊子难道还想要立牌坊?
这案子明显有一个很大的疑点,如果潇湘馆真的是挟持了张友材,那他们断然不会派人来报官,只不过每次玉娘要说话的时候,王县令的惊堂木便顺势而下,哪会给她机会分辩?
这时节奉行的是无为而治,讲的是民不举官不究,皇权不下乡,一个官员的政绩不是看他审理了多少冤假错案,而是看他治下赋税缴纳,田亩人口,社会稳定与否。毕竟县令是一县父母官,既然当了父母,谁希望家里隔三差五总是有人递状子告状的?这种爱打官司的人,在当时的县官眼中无疑就是刁民。
更何况刚才刘县丞说了他跟张友材的关系,还给他承诺了许多好处,既然双方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那么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是可取。可是这事解决了,还有一件事却没完。
王知县心中对此案下了定论,接下来的事情也只是做做样子,故慢悠悠地问道:“柳玉娘,你状告本县富绅意图污人清白,为何卢捕役当时见他却是被人绑缚于地?他如何才能行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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