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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身唐装,金丝绣着五福的马褂,红顶子的瓜皮帽,叫他们逢年过节穿着玩。
蓝凌是看也不看就让佣人收起来,直接压了箱子底发霉了。
而蓝颜晖却很听话的穿了,不但穿了,春节时候蓝家来了客人,他更学着古装剧里小公子的样子,拱手说恭喜发财给长辈拜年,逗得亲朋好友们连连称赞,笑不拢嘴。
看见蓝颜晖不排斥蓝父也就年年给他做汉服唐装,连同蓝凌的那一份料子全做在了蓝身上。从五六岁一直做到了十五六岁,直到蓝颜晖搬出蓝家为止,硬生生将他养成一个长衫癖,两人也成了一对时趣相投的养父子。
“你应该常穿一穿。“蓝瀚东抬手示意他坐下。
蓝颜晖一边颌首称是,一边手一扬,长衫掀起潇洒的落座,“可惜现在能穿上身的机会太少了。”
一件事,即便是一开始做,只是出于讨长辈欢喜,一做就是十年,久而久之,亦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蓝颜晖已经忘了自己是几时喜欢上长衫的,衣柜里各种料子的长衫越来越多,拉开衣柜。手指不自觉的掠过西装衬衫,直奔那些飘逸的衫子。
主要是比起西装革履的战袍,长衫更适合东方人的体型,而且面料柔软飘逸,穿起来很是舒适,穿久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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