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取领主府(三)
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像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
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乃是兵中王者,被称为“百兵之君”。古王皆有君子之气,亦有皇上君临天下之说,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长剑出,短剑也不废。剑的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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