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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与我生死一战

    阳德二年,何修今年刚好十六岁,虽然受尽苦难,可打小就有一颗善良的心,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在藏匿山捕食野物来充饥,但在柏灵山遇到那群可爱的小动物后,便决定虔心悔过,此生再不食肉。

    当决定将肖道仁至于死地之时,他没有丝毫犹豫,就连一丁点儿的怜悯都未生出,这不是自己冷血,而是现状所逼,若当时心留善意,恐怕掉脑袋就是自己了。

    十六年来是第一次杀人,对于杀人这个概念,何修以前的确有过这种冲动,就比如说,上次在这个地点发现心爱的人不在的时候,心中的那种仇恨,灌满腔口,恨不得将他们挫骨扬灰,都不觉得解恨。

    如今肖道仁是被自己在清醒的意识中杀死,完全没有任何慌张,害怕的心情。就好像之前为了生存,捕食野物一样,理所当然。

    内心里,从来没有像这样平静无华,眼睛所看到的东西,全变成无所谓,其中折射出冷冷的杀意。

    铃铛被郭振兴拿去,令得何修心中异常的着急,凭借身上有真气,胆量也提高许多,再有就是,他不相信常安跟周松立会为了他郭振兴而卖命,这些念头一闪而过,挥剑杀了过去。

    “噌!”

    “噌!”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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