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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包税合伙人(一)

他们被称为总包税人,或者叫合伙人,又被戏称为“财政家”——专为解决国家财政而存在的人。

    这样的总包税人全国有60个人,在他们之下则是分布于各行省的包税人,数量就多了,这些包税人是高级管理者,除了优厚的薪俸,在完成包税公司下达的征税任务后,享有分红的权利。

    包税公司所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盐、酒和粮食这些必须品,此外还包括烟草、皮革、煤炭和金属矿藏这些大宗商品,以及一些奢侈品,还有关税。以1820年帝国征收到的7亿5千万金路易税金为例,其中就包含包税公司支付的2亿5千万,约占总税金的30%。

    为此,包税公司是一个拥有高达25000多人雇员的庞然大物,其中超过20000人是税警,他们拥有持枪查私和拘捕抗税人的权力。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无视地方政府的权力,手段强悍。

    包税公司的存在,似乎能够将民众对沉重税负的愤怒引走,包税人因而被民众指责为寄生虫、嗜血者和人民的公敌。

    然而这一个怪物,是帝国畸形税制所带来的产物,如果不是因为畸形的税制,如果没有省际之间如同国与国之间的关税差异和流通壁垒,就不会有那么多走私和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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