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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变革 安排

王国军。治安、讨贼、战争等军事问题皆有教会负责;地方官员仍旧由国王任免,但教会享有建议权,可提名。

    最后,被赐福与册封的教会成员同样可以担任地方官员,同时向教会与国王负责。但若教会与国王的命令发生冲突,教会出身之官员则理应优先向教会负责。”

    一连三道曾经想都不敢想的法令在如今时候被一一颁布,可却并未掀起什么惊涛骇浪。因所有人对此都早已有准备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早在几年前,羲王十三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的时候,世俗的王权就已经形同虚设了。所以解散王国军什么的也并未掀起兵变,因此时王国军就剩下了三千人的建制与规模。解散就解散了,压根也就掀起不了什么风浪。

    而后至于官员任免?呵,凭教会如今的影响力,那些不被他们认可的官员只怕才上任,就会被那些虔诚的信徒当过街老鼠给打跑。这点,自然也没能造成什么影响。

    所以在这三条法令中,唯一造成了些影响的也就是最后一条了。

    不过对这最后一条法令,王国上下不但没有抵制的声音,反而是拍手称快。毕竟这样一来,那些早早就加入教会的贵族子弟就可以再度利用家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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