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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赚了钱后买点儿啥

恶的封建时代,不怪没有女性愿意出来做店员。白干五年没任何薪水可拿,五年后又该结婚,相夫教子去了,除非傻了,才会出来白白浪费青春。

    “当然了,不干满五年,东家怎么知道他们品行如何,值得不值得信任?”不光郭怒,还有小胖子任琮,都觉得让初入职的小伙计白干的规矩,天经地义。解释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那就按照大伙计的规矩给她们开薪水,你如果怕坏了行规,就从自家掌柜、伙计以及家境差一点儿远亲家里雇。”张潜没力气跟二人争论规矩是否合理,也没本事改变行规,干脆决定另辟蹊径,“你们郭家不可能没有任何穷亲戚吧?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安排他的女儿出来做事,总比每年专门拿钱出来周济他好!”

    “那倒是也行!”郭怒眨巴着眼睛,低声沉吟,“一旦奴仆做到了管事这个级别,哪怕是个小管事,通常他们的女儿就不能在当做家生丫头来看待了。而他们自己,偏偏又愿意将女儿送到家里头来,学一些规矩,以便将来能嫁个好郎君。”(注:家生丫头,奴仆的女儿,古代按规矩也属于主人的奴仆,称作家生子,或者家生丫头。)

    叹了口气,他话语里竟然带上了几分无奈,“做爷娘的,都是好心,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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