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初遇颦儿
矣。
在秦朝,风气日渐开放,女子出门早已不必佩戴帷帽,但是云珩脸上有伤疤,所以今日出门依旧戴着面纱。
她的此番打扮在外行人看起来就是一般人家的穷酸小姐,可若是仔仔细细看去,身上哪一件不是价值连城?再看看身旁的锦瑟锦鲤,身着华丽的布料而制的衣衫,头上的首饰,虽比不得小姐,可在丫鬟中那也是不敢想象的贵重。
云珩说过,她不会亏了这两个丫鬟的。
而这布纺的小厮偏偏是个没眼力见的,瞧不出她这一身行头里的玄机,自然以为是哪家穷酸小姐,见她进门于是大喝道:“这锦绣坊里的布匹都名贵着呢,价格最低的也是三十文一尺,不知这位小姐看上哪一匹呢?”
这话的意思如此露骨云珩怎会听不出?她只是微微一笑也不恼,一旁的锦瑟锦鲤闻此却是不愿了,平日了小姐的月银都是管家亲自送到幽篁苑的,所以没人知道云珩的月银比那几个庶女庶子高了不止一个头。平日里小姐不愿出门,这银两自然攒了很多,又加上昨日将军给了一百两,自家小姐现在就去买块地,买个小府邸,也能买下来了,何况一个小小布匹。
“真是狗眼看人低,非得把自己抹的跟花一样才是有钱吗?”锦鲤恼怒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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