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 凑够百福
看她提起笔又放下,显然是觉得自己写的字难看,无法与他写的那六十八个子相比,所以不敢写了吧。
林闻缶嘴角露出一丝讥讽。
守着炉子炖肉粥的付宁莫名酸酸的,人家能替师父写六十八个字,自己却一个都不会替师父写。
他虽然认得字,但那都是很小的时候学的,并未开始好好练字,后来流落街头沦为乞丐,别说练字,连饭都吃不饱。
师父一定更看重能写出一手好字的林公子吧。
赵霜放下毛笔,对小莲道:“去给我找一根长一点的鹅毛来。”
古代没有硬笔,那就用鹅毛写字好了,西方人古时候多用羽毛写字,既然很多人选择,那肯定有它的优势。
小莲虽然不解,但立刻去找家丁帮忙拔鹅毛去了。
韩则诗与丫头佩儿则是不懂,这位知县千金来了后,一个字没写,又是要羊肉、萝卜、玉米熬汤,又是要鹅毛的,果真名不虚传的与众不同。
不过韩则诗请赵霜来的目的也不是真的想要她写一百个福字,只要她肯来做客就好,随她折腾。
同样不解的还有林闻缶,但是他心里是轻视的:果然写不了字吧,作妖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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