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司卖给000612,然后保证说:小鸡公司未来4年可以赚17亿。并且给了17亿股票(高于市场价格的股票)抵押。
关于这些个和交易对手所谓的业绩承诺、保证等等,我一直搞不懂到底是谁这么有才发明出来的?居然写在相关交易所的什么条例里面,笑死人。
一个交易中,有三个主体:买方(000612)、卖方(母鸡公司)、交易标的(小鸡公司)。请问谁来保证小鸡公司未来的利润在逻辑上是成立的?
小鸡公司卖给了000612,还关母鸡公司什么事?母鸡公司还可以插手经营吗?一家自己都无权经营的公司,母鸡公司凭什么可以保证其利润?
可笑的程度就像有个人把母鸡卖给别人,和别人保证这只母鸡不管怎么样怎么养一定能下多少个蛋一样荒缪。
而这些重大资产变动背后的所谓业绩承诺、保证等,到底属于一个什么法律范畴?有强制性保证吗?有违约制裁吗?还是只是可有可无、可遵守可不守的玩笑?
(我向深交所发了相关信息后,深交所出台了一个什么上市公司承诺网上大公开,大家都监督什么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上面的原因,有进步,虽然依旧很可笑。)
17亿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