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
购的七千担粮食,占官府全县囤粮总数的七成!其余三成则由另几家分摊。至此,本县粮食收购的差事得以圆满完成!
三日后 ,在合盛后院的堂屋内,周道、徐辩和老张正算着帐目。此番收粮,周道下手的早,早在秋粮刚开始丰收上市,他便开始大宗购进,那时候官府收粮的文书还未下发到地方。是以他前后期相加的平均成本在每担一贯三百文左右,略高于往年秋收的粮价,其中最终脱手卖给官府的七千担,是每担两贯三百文(注:此时每贯不是按千文计算,而是每贯九百文,在真实的历史中每贯多不足千文),这样他每担净赚了一贯,从这笔买卖中总共赚了七千贯。
县衙很实在地只配了五百贯的交钞,粮食一入了库,总钱款共计一万六千三百余贯,在扣除了抵押借来的八千贯后,周道还剩下八千余贯,这其中包含了他自己垫付的一千多贯。有银有钱即行拔付,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确是实在。
官府征粮这单买卖做成,赢利七千贯,先扣除交钞五百贯,余六千五百贯。按照当初的约定,总共抵押粮食借款计八千贯,月息五分,不足月按月算,这一部分得分给于大人四百贯利息。六千五百贯再扣除这部分利息,余六千一百贯。说好的官府征粮的利润是对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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