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杀奴(5)
辽朝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被编入州县,包括拥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和靠租种地主土地为生的佃户。
这些人无论经济地位如何,都是具有自由民身份的国家编户;并承担着国家的赋役负担。
寺庙的佃户多是贵族、官僚随同土地一起转赠的,是既向国家纳税又向寺庙交租的另一种形式的税户。
辽朝的畜牧业十分发达,契丹人的牧业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
牧业是契丹等部落民的生活来源,也是辽朝所以武力强盛、所向克捷的物质条件。
阴山以北至胪朐河,土河、潢水至挞鲁河、额尔古纳河流域,历来有优良的牧场。
契丹各部和属部中的阻卜、乌古、敌烈、回鹘、党项等,主要从事游牧业。
羊、马是契丹等游牧民的主要生活资料:乳肉是食品,皮毛为衣被,马、骆驼则是重要的交通工具。
战争和射猎活动中马匹又是不可缺少的装备。因此,“蕃汉人户亦以牧养多少为高下”。
阿保机之妻述律氏曾自豪地说:“我有西楼羊马之富,其乐不可胜穷也”。
羊、马也是辽朝向契丹诸部和西北、东北属国、属部征收的赋税和贡品,是辽朝的重要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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