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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百将李信,杀敌九人

    “上一战,李百将杀敌七人,这次九人,一次比一次厉害!”
    “李百将果然勇武!”
    “从士卒升到百将,李百将只用了半年,再过半年,不是校尉,就是军侯了。”
    站在李信身边的其他百将,无不钦佩,各种奉承。
    很快有人问:“李百将率领的部下,这次杀敌有五十人了吧?”
    “正好五十人!”
    李信听到他们奉承的话,有些得意地笑了笑。
    “阵亡几人?”
    又有人好奇地问。
    “十人!”
    李信微笑着回应。
    那几个百将一听,看着李信的眼神,除了钦佩,还有浓浓的羡慕。
    杀敌五十人,阵亡十人。
    大夫爵位的军官,纯杀敌数量,抵消了己方阵亡的人数,必须在三十三人以上,才能进爵升职。
    李信完全符合这个标准,应该能晋升到五百主,可以统领五百人。
    按照军法规定,己方阵亡的士兵,数量多于杀敌总数的,那么全体都有罪。
    同一个伍里面,如果阵亡一人,必须杀敌两人才能算战功。
    作为军官,战场上没有斩杀敌人,是死罪,要被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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