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将李信,杀敌九人
“上一战,李百将杀敌七人,这次九人,一次比一次厉害!”
“李百将果然勇武!”
“从士卒升到百将,李百将只用了半年,再过半年,不是校尉,就是军侯了。”
站在李信身边的其他百将,无不钦佩,各种奉承。
很快有人问:“李百将率领的部下,这次杀敌有五十人了吧?”
“正好五十人!”
李信听到他们奉承的话,有些得意地笑了笑。
“阵亡几人?”
又有人好奇地问。
“十人!”
李信微笑着回应。
那几个百将一听,看着李信的眼神,除了钦佩,还有浓浓的羡慕。
杀敌五十人,阵亡十人。
大夫爵位的军官,纯杀敌数量,抵消了己方阵亡的人数,必须在三十三人以上,才能进爵升职。
李信完全符合这个标准,应该能晋升到五百主,可以统领五百人。
按照军法规定,己方阵亡的士兵,数量多于杀敌总数的,那么全体都有罪。
同一个伍里面,如果阵亡一人,必须杀敌两人才能算战功。
作为军官,战场上没有斩杀敌人,是死罪,要被杀头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