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节
爷给护国公写的圣旨上写明了:此事甚为堪忧。让皇帝和护国公都该堪忧的事,因为其一,涉及到了朱氏贵族的命脉,不能随意。其二,如果此事是真,涉及到了皇室蒙骗的事实。
即是说,李大同拿了一个不是亲生女儿的养女来嫁给护国公,是骗了皇帝和护国公。要是护国公娶的不仅不是官员的女儿,而且,最糟糕的结果是娶了一个贱奴的血统,那真的是整个大明皇室最大的污点了。李大同为犯了欺君之罪,第二个犯了欺君之罪的人是谁,那就是李敏了。
说来说去,皇帝想把李敏押回京师,无论用什么借口,包括用犯罪的借口,一定要。
事实的真相,只能是越辩越白。如果李敏一口咬定,自己确实是李大同的亲生女,希望李敏到京师当着皇帝的面自己辩护,再有,护国公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随行。
这一计更深了。把他们夫妇一块儿弄回京师去。
李敏是不是李大同的女儿,变成了次要,只是皇帝的借口。皇帝想的很简单,要把她们夫妇一网打尽,而这件事,无疑是最好的借口,皇帝怎能不死死地抓住不放手。
公孙良生等幕僚得出的结论,呈禀给了朱隶听。
虽然和老婆透了风声,这只是一个笑话,但是,朱隶还是让李敏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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