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脱离黎家
她的脑子吗?
一九分成?
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安排?
一切损失她来承担?
违约金五百万?
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不会签这样一份等同卖身契的合同吧?
“嗯……这不是我签的。”
是原来的黎云熙签的。
事实上,她还没看过这份合同呢!
谢时缙却听成了这是别人要她签的,想到她的身份,谢时缙心里有些了然。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有些东西,既然得到了,又怎么能轻易放手?
另一边,
陈琳也很惊讶,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接到了小姑娘的电话。
但是她没有犹豫,很快就给自己的老同学打了电话,让他务必帮帮这个“善良”的孩子。
于是,带着保镖的冷艳少女到了金诚律师事务所,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那里果然有一个西装革履的律师正在等着黎云熙。
……
黎云梦是第二天才知道自己被告了的。
告她的理由是伙同欺诈、串通胁迫他人签订不平等合约牟利,并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和她一起被告的,还有黎云熙的经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