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怪胎
怪鸟,他拿出很放心的架势,甚至高兴的还拍了拍手。
我和胡子蹲在鸟笼子旁,胡子指着这些鸟问,“这是啥玩意?”
方皓钰吹了声哨,回答说,“信鸽!”
胡子嘘嘘几声,摇着头说,“老三,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么?你家的鸽子长这种德性?”
我倒是有个猜测,接话强调,“是乌鸦吧。”
方皓钰对我竖了竖大拇指,随后特意强调,“这是变种的乌鸦,也是最好的‘信鸽’。知道么,在很多人眼里,信鸽是很好的搬运工,就连嗒旺这里的‘货贩子’,他们都用信鸽运货呢,但我反倒觉得,这些人是傻蛋,因为信鸽太明显了,往往很容易被猎杀,另外它们太挑食,生存能力太不强了。”
我顺着方皓钰这话往下想了想,乌鸦确实比信鸽有优势,尤其乌鸦还能吃腐肉,一旦涉及到长途飞行,乌鸦慢归慢,但飞到终点的可能性要更大。
我也联系起一件事,记得以前接触蛊王的案子时,那个藏地来客,就爱用白羽乌鸦。
方皓钰又当着我们的面,逗了一会鸟之后,他又招呼手下,让手下合力,把三个木桶的盖子,全部打开。
这些手下很有效率,等三个木桶的内部全暴露在我们眼中后,我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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