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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好父亲。

控枪问题。
    在他前世的互联网上,这是一个非常典型、低级的一个谎言,很多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公知,都会拿这个作为噱头乱讲。他们说米国的这个持枪权,是公民自由的保障,是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的神圣权利,实际上吧,全是胡扯。
    为什么这样说呢,实际上背后有几个非常知名的司法案件,非常残酷的司法案件。
    最出名的一个,发生在1975年,两个年轻女孩子在自己的房子里休息,她们听到在隔壁房间内,有一位邻居正在被人抢尖,然后这两个女孩子,立马爬到房顶上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察不到五分钟就赶到了,可是警察连车子都没停,围着房子绕了两圈就直接跑了!
    结果导致这两个报警的女孩子,也被房间内的施暴者发现,她们两个被枪尖,被疯狂虐待。
    事后,这两个女孩子坚持不断起诉,这场官司一直持续到1981年。可是在无数媒体的关注下,北美法庭给出的解释是:警察没有义务,在犯罪发生之前来保护你。理由很简单,因为警察赶到的时候,罪犯对两个报警女孩子的侵害还没有发生!
    司法解释很明确,因为犯罪还没有发生,所以警察没有义务保护你,警察的执法权,只有在侵害发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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