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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这斗羊当成来吃,我狠狠的吃。
等到一只斗羊都变成了骨头以后,我才叼着斗羊角和髭兀鹰的羽毛继续往上走。
走了没两步,就听见身后翅膀破空的声音,刚一回头,就看见两只扩大的爪子向我抓来的情景,本能的低头,却没有躲过爪子的肆虐,于是乎,我就像一块肉一样被抓到了天上。
是那个该死的大叔鹰!
因为嘴里叼着东西,所以不能“说话”,只好不安分的扭动身体。
髭兀鹰好像明白我的意思,从翅膀里伸过脑袋,嘎嘎乱叫,他这话使用鸟语说的,咱听不懂。
“小娃娃,就你那个速度什么时候能爬到山顶,看在你帮我把肉吃了的份上,我送你上去吧!”
我冷哼,这个别扭的大叔。好吧,我承认,我这个人……这只狗比较心软,人家一对我好点,我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其实我也知道,这个大叔是个好鹰,他所说的我帮忙吃肉,其实就是我们各取所需,哪里说得上什么帮不帮忙的。
想起髭兀鹰的吃食,我不禁有点佩服他们的祖先,按正理说这么大个的鹰,想要去抢别的动物的肉,或者自己捕猎应该是很简单的,可是他们却放弃了柔软而营养丰富的肉,去吃动物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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