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状之罪,将两人逮捕入狱,各笞刑二十,并且不准赎刑。
如此一来,秦家便只剩下年仅十五岁的秦明秦月兄妹俩没有受到牵连了。
兄妹俩深信父亲决不是杀人凶手,而且根据种种迹象显示,在梅家坑发现的那具无名女尸极有可能不是他们的母亲苏碧娥,苏碧娥应该还活在世上。
兄妹俩商量,只要找到母亲,或者找到母亲尚在人世的证据,那么谣言不攻自破,父亲身上的罪名便不洗自清。
为了代父伸冤,兄妹俩请人画出了母亲的容貌,手持画像在城里城外四处打听,时间过去了两个多月,却连一点儿消息也没有。
眼看刑部就要下文核准父亲的死罪了,兄妹俩心急如焚,欲哭无泪,只得扩大搜寻范围,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四方奔走打听。
皇天不负苦心人,兄妹俩终于在青阳以北数十里之外一个名叫沙溪镇的镇子上,找到了一位能证明母亲尚在人世的目击证人。
据镇子上悦来客栈的冯掌柜回忆说,画像上的这个女人他见过,不久前跟着一个年轻男人来他的客栈住过一晚,男女二人手挽手,神态亲昵有说有笑,看起来关系颇不一般。他们在客栈开了一间房,住了一个晚上就结账走了,至于去了哪里,那就不得而知。
秦明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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