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看走眼了
轻地捋顺了两下,又轻轻地捻了捻。
“掌柜伯伯,这个毛太软了,初学的人不好用吧,有没有稍微硬一些的?笔也要粗一点的,这么细,新学的人不好握。”
掌柜的眼里闪过一道诧异,“小姑娘,你学过写字吗?怎么知道初学之人该用什么样的笔?”
这是又露馅了?丁小白赶紧摇头撇清,“我没学过写字,不过我要送弟弟去学写字,所以就提前了解了一些。”
掌柜的这才释然了,他就说么,这么小的一个小姑娘,穿着又这么破旧,怎么可能有余钱学认字。
“是要给你弟弟用的?太粗了小孩子也握不住,你要是信得过伯伯,伯伯就帮你挑两支笔可好?不挑贵的,给你挑好用的。”
丁小白连忙点头,她虽然学过写毛笔字,但初学的时候都是老师帮忙挑的纸笔,她只知道些大概,确实挑不好,“那就谢谢伯伯了。”
掌柜的伸手从笔架上取下两只粗细恰好的,“就这两只吧,等把这两只笔用秃了,字也就练得差不多了,可以换好一些的笔了。”
丁小白赶紧接过毛笔,连声道谢,又让掌柜的帮她挑了些练字的棉纸,新学的人,用宣纸太过浪费了。
掌柜的还真没想到,这个看着衣衫破旧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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