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曲湖之行
生在很多年前,共同筹措资金,用熊先生父母的积分买下的他们单位的房改房。
因为是用熊先生父母的积分,尽管是应女士和熊先生出钱,却也只能用熊先生父母的名字办理房产证。
以前大家的个人财产意识都比较薄弱,加之熊先生和应女士共同出资购置了这套房产,在熊家是被大家都承认的实事,而且应女士本身没有读过多少书,就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后来先是老熊去世了,然后熊先生又因为身患重病去世了,留下应女士单独抚养女儿小熊。
两年前,已故熊先生的母亲和妹妹一纸诉状把应女士和小熊告上了法庭,原告方提出,如果应女士能拿出与市价相等的房款补偿给她们,这个房子就直接过户给她,如果不能,就应该搬出这处房产,由原告方拿出相应的钱款给她们。
路北岑粗略看了看,这个继承关系和原被告双方的房产比例,算起来还真是非常复杂。
按照房产证上房产是老熊夫妻共同所有,老熊去世以后,妻子王奶奶的二分之一房产先撇开,剩下的二分之一,按照继承法,由王奶奶、熊先生、熊女士三人共同继承,也就是每人能分得六分之一。
熊先生去世以后,他的继承份额,又由王奶奶、应女士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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