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药水味
她在生物科学技术系任教,今年五十七岁。
这份申请书,上面有多位签批痕迹,当然有宫道寒的书法。申请书的书写者,是以施旺教授的朋友身份代笔书写,落款为:东宸市高官李清华。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一,施旺教授品德高尚,平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历史,他与本人系最信任的同学关系,在最关键时期求助于本人,竟然没有一句辩解之词,本人判断必有冤情;二、本人与施旺夫妇交往三十多年,清楚二人的婚姻是幸福的,没有大的矛盾,且到了晚年二人恩爱有加,不可能下杀手,也不可能杀爱人;三、儿女对父亲指控系片面之词,他们在国外生活太久,不了解父母生活状态和情感状态,片面怀疑,怎能指控父亲,系无稽之言;四、望公安机关在7日内破案,避免把施旺教授羁押过久后产生精神问题;五、申请让东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省十佳人民警察”姚振华主办本案。
签批:拟同意让姚振华领衔主办此案,慎重侦办,尽快侦破结案,并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制作普法节目视频。
附批均为:同意的意见。
“可可,去案发现场,东山区枫林路517号。”姚振华突然改变了主意,暂时不去东山区分局,先去案发现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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