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不情之请
“查华民在于本国佣工者。本国志在实力保护,不容稍受委曲情事……以期为华工尽除一切弊端,使其皆得安居。”其后,清政府与古巴签订了《古巴华工条款》。与秘鲁政府签订《中秘会议专条》,《中秘通商条约》,在这些条约中,都有专门保护华工的条款,此后古巴、秘鲁的华侨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在处理古巴事件的过程中,丁日昌对海外侨民的艰苦处境有了更深的了解,他在任福建巡抚期间,上奏“闽、粤两省人多地少,所有无业穷民年来秘鲁、古巴、小吕宋等处贩卖出洋为之佣工,每年何止数万人。惟洋人视华侨如犬马,一入牢笼永沦苦海。大约百人出洋,在途受饥寒委屈而死者约十分之二,到地后被其凌虐摧残而死者又约十分之五,更有受虐不堪相率群投海中,又有自卧车路甘被火轮碾毙;即生者亦复去家数万里,杳无音信,父母妻子只能于梦寐见之。言者伤心,闻者下泪!”对流寓海外的侨工、侨商,他关注的情怀跃然纸上,与之相适应的是他积极采取对策,一方面严厉打击拐骗活动,建议清政府禁止外人在沿海各地设招工局(俗名“猪仔馆”),要求地方督抚同官绅按照条约,妥拟杜弊章程,严禁诱骗华工出国。另一方面,他也认识到土地和人口矛盾日益尖锐,中国人向海外移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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