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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风流大宋

去声病偶对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贡举新制”规定,应举人不再考试诗赋、帖经、墨义之类,而以《诗》、《书》、《易》、《周礼》、《礼记》为本经;《论语》、《孟子》为兼经。同时废罢明经诸科,另设明法科,凡是原先应试明经诸科,而又“不能改试进士”科的,考明法科,“试以律令《刑统》大义断案,中格即取”。新的明法科,时称新科明法。
    神宗皇帝言:“今谈经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以“新学”派的观点撰注《诗义》、《书义》、《周礼义》,合称《三经新义》,于熙宁八年颁布学校,作为教科书。此后,《三经新义》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以此选拔拥护改革的官员。元祐时,新学派遭到打击,但理学派、蜀学派,都还是小学派而未受到重视,只提出“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令天下学官讲解”,并不得引用王安石的《字说》,而要求用“诸家之说”,以及考试“添诗赋”,但未恢复帖经、墨义。
    简而言之,时下取士,经义、诗赋并重。
    后世的高考被形容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在王棣想来,此时的科举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想要进士中试,何其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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