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花非花
使者四十余辈,求利之器也……故臣以为消谗嬺以召和气,复人心而安国本,则莫若罢制置三司条例司。”
《青苗法》就是政府放贷赚取高额利息。地方官吏为多放青苗钱以邀功,强迫借贷交息,百姓苦不堪言,必须立即取消《青苗法》;
《农田水利条约》只规定“功成则有赏,败事则无诛”,会让那些投机取巧的“浮浪奸人”肆无忌惮地从中牟取国库和人民的财富;
《雇役法》的弊端在于原来不负担差役的女户、未成丁户都要按定额的半数交纳役钱(即所谓“助役钱)会加重一般老百姓的负担,会使那些贪官污吏,“庸钱不除,差役仍旧,使天下怨毒”;
《均输法》“亏两税而取均输之利”的做法,不仅不能增加朝廷收入,相反为推行《均输法》而“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会增加国库的开支,加重百姓的负担。
其他,诸如方田均税法、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等,苏轼也都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之后,他又通过《上神宗皇帝书》、《论河北京东盗贼状》、《上文侍中论榷盐书》、《乞不给散青苗钱斛状》、《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招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等奏状表达了对新政的批判和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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