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踏歌行
(注2)反对募役法的苏轼,在变法实行多年后说出了自己的反思:“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异同之论。虽此心耿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今圣德日新,众化大成,回视向之所执,益觉疏矣。”当年满腔热血的反对变法,如今看到变法卓有成效之后,才知道当初竟是自己错了……新政为豪绅官僚所不喜,苏轼态度的些微转变,在某些人看来,便是敌人,当除此而后快。
嗯,高俅是王安石的迷弟。
李格非却以为是贼寇所为。仁宗朝时,天下盗贼横行,遂以“盗贼重法”治之:“自嘉祐六年,始命开封府诸县盗贼囊橐之家立重法,后稍及曹、濮、澶、滑等州。熙宁中,诸郡或请行者,朝廷从之,因着为令。至元丰,更定其法,于是河北、京东、淮南、福建等路用重法,郡县浸益广矣。凡劫盗罪当死者,籍其家赀以赏告人,妻子编置千里。遇赦若灾伤减等者,配远恶处。罪当徒、流者,配岭表;流罪会降者,配三千里,籍其家赀之半为赏,妻子递降等有差……”(注3)
虽然,神宗皇帝支持变法,王安石推行“报甲”,“盗贼比之昔时,时减七八”,但改革失败,盗贼复起,四处为祸。
有鉴于此,元祐二年五月廿一日,朝廷发布惩治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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