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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征招

  翰林学士或中书舍人若无异议,或不敢有异议,则根据“词头”起草诏命。草毕,进呈御览,若皇帝与宰相对诏草没有意见,便可形成“录黄”,发至中书省,由中书舍人“署敕行下”,即在“录黄”上签名,这叫做“书行”。如果中书舍人认为诏敕不当,有权拒绝签名,封还“录黄”。中书舍人若顺利“书行”,则送门下省,由给事中审读。给事中如果无异议,亦在“录黄”上签名,这叫做“书读”。当然,给事中也可以拒绝“书读”,缴还“录黄”。显然,中书舍人不“书行”、给事中不“书读”,都对诏敕构成了封驳。
    经中书舍人宣行、给事中审核、完成“书行”与“书读”程序之后,“录黄”才可以留门下省存档,另誊录副本送尚书省(军政则送枢密院)执行。诏敕名义上出自君主,但在法理上却是由宰相颁行天下,诏敕之首多冠“门下”二字(与明清圣旨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头不同),敕尾必有三高官官的署名(与明清圣旨落款盖皇帝之章不同)。宰相也有权不署诏敕,缴奏皇上。而诏敕若无宰相之副署,则原则上不具法律效力。
    此所谓君主与士大夫共治,一道旨意的颁布,忒麻烦。
    垂拱殿内上书房,王棣借行礼之机看了皇帝一眼。就是一个很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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