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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二泉映月

正东川府志》)。地震后人们注意到城墙垛“南北则十损其九,东西十存其六,抑又奇也。”这是中国地震史料对地震力方向性的最早描述。
    宁夏平罗、银川地震发生于清乾隆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739年1月3日)。震中烈度10度强,破坏范围半径达380公里。震级估计为8级。极震区长轴与银川地堑方向一致。《乾隆宁夏府志》记载:“酉时地震,从西北至东南,平罗及郡城尤甚,东南村堡渐减。地如奋跃,土皆坟起。平罗北新渠、宝丰二县,地多坼裂,宽数尺或盈丈,……三县城垣堤坝屋舍尽倒,压死官民男妇五万余人”。又据故宫档案载:靠近黄河的一些城镇,震后地裂“涌出大水,并河水泛涨进城,一片汪洋,深四、五尺不等,民人冻死、淹死甚多。”这是中国内陆因地震引起河水泛滥成灾的一次震例。
    云南嵩明地震发生于清道光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1833年9月6日)。这次地震震级估计为8级,震中烈度达Ⅺ度,破坏范围半径达260公里。它是迄今所知云南省最大的一次地震。震前“先期黄沙四塞,昏晓不能辨,凡三昼夜,……震之时声自北来,状若数十巨炮轰,……最烈则嵩明之杨林驿,市廛旅馆,尽反而覆诸土中,瞬成平地,……”(魏祝亭著《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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