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大理寺卿
民百姓,对皇帝忽然抓捕他都并不觉得奇怪。
大理寺、刑部衙、御史台,是当时全国最高的司法中心,其职责是负责审理汇总历年案件的司法机关,能够进入这里受审的人非富即贵,北宋时期,更是几乎成了专司审理皇亲国戚之地,一般的犯人只能进入刑部。
所谓三司会审,既是指的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家联合审理。
重要人物的最终判决,只能由大理寺裁定。
刑部负责上报和做出最初判决。
大理寺卿的官职为正三品,官职看起来并不大,但是,其权利却要远远高于其他衙门。
此时,大理寺卿已经接到皇帝口谕,正在等待着小皇爷的到来。
大理寺卿名叫董恢,五十几岁年纪,为人还算正直,由于皇帝下旨要他亲自审理,他已经预感到此案的重大。
无论这小皇爷是否承认索贿之事,这违抗皇帝圣旨,私自回京和越级杀人之罪却是已经坐实了的。
董恢一边打发人去田绅府里请田绅过来协助,一边把手里的那封国舅姥爷的书信看了又看。
五百两银子,何况又是自家亲戚,这个索贿的罪名实在有些小题大做,恐怕皇帝的意思不在于此,自己要如何才能左右逢源,真正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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