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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经过漫长的探讨和争论,律法中新添加的‘神仙入话本的律令’已经完美了。
    董安贞在旁记录:
    禁止将真实存在的神仙写入情瑟中,违背者交由神仙本人处置。注:多于二十字就属于清色。
    任何涉及神仙的话本必须标注‘本故事纯属虚构,勿视为神仙行迹,不得模仿书中人物’。
    “将此事晓谕天下。”玄真公主手里捧着玉如意,慢慢的摸索着,和煦的询问:“除此之外,诸位卿家有何事禀报?”
    是的!你们没有看错,探讨了三天三夜、庄严又郑重的制定的新律令,只有这两条。
    茶水换了八遍,点心上了四番,探讨出来的结果只有这两条。
    一开始,七嘴八舌的记了十几条,又经过漫长的探讨和推敲,用神怪做了例子,派人去地府调取《山海经》《搜神记》《神仙传》《列异传》《游仙窟》等作家的记录作为参考,最终做了这个决定。
    写神仙打架,写某个神仙坏坏的,这都无关紧要,涉及男女之事或男男/女女之事则令人不愉,尤其是写神仙和凡人生了孩子——除非是真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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