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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金眼彪施恩

一伙人面上都有两行金印,显然是范了重罪的囚徒。李瑾仔细打量那个富家公子,只见他五尺五六身材,二十二三年纪,白净面皮,三柳髭须,额头上缚着青色手帕,身上穿着一领青纱上盖,把一条白绢搭膊(一种长方形的布袋,中间开口,两端可盛钱物,系在衣外作腰巾,亦可肩负或手提)络着手。
    正看着呢,那五六十个囚徒中有人开口了,他大声说道:“尔等听好了,这位乃是我家管营公子。”说着对那富家公子拱了拱手,又接着说道,“今后,但凡是要到这快活林来讨吃食的,不管你是耍枪卖药的,还是耍弄猴戏的,又或是行院计女,都要先来拜会我家小管营,得了我家小管营许可,才可在此地作营生,不然,后果你们自然会知道。若有不服的自可来试试某家的手段。”
    这就是明显的横行霸道,收取好处的手段了。占着快活林这样的宝地,手上有五六十个亡命之徒,外来的又是冲州撞府,好似无根之萍的手艺人,哪个敢不听他的,这样一来,一个月只怕收保护费也能有五六百两银子。
    这所谓的管营公子只怕就是金眼彪施恩了。
    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彪最犷恶,能食虎子也。予闻猎人云,凡虎将三子渡水,虑先往则子为彪所食,则必先负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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