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牵连、陷害
上门来。他开口说道:“我与衙内无冤无仇,刺杀衙内,这话从何说起?”
“休要狡辩,有什么话留到开封府衙再说吧。”说罢,李虞侯不再多言,一挥手,他身后的军卒上前。
“兄长(夫君)”汤隆和徐宁的娘子担心地喊道。
“没事,在家等我回来。”说着,徐宁摸了摸妻子怀中的幼子,在一众军卒的押送下往开封府走去。
到了开封府,滕府尹正坐在大堂之上,见到军卒将徐宁押来,滕府尹一拍惊堂木,喝道:“徐宁,你可知罪?”
“不知徐某犯了何罪?”
“你身为金枪班教师,随侍陛下左右,却不思报效皇恩,反而与匪类勾结,杀伤良善百姓。事到临头,还不认罪?”
“府尹说我杀伤良善百姓,不知人证何在?物证又有几何?”
“大堂之上,怎敢狡辩?现有殿前司太尉高俅府上都管告你伙同凶徒李瑾杀害府中之人,重伤高府衙内。原告人证具在,由不得你不认!”滕府尹大声说道。
听了这话,徐宁冷声说道:“哼,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滕府尹一心只要坐实徐宁的罪名,不再与他多说,直接宣判道:“本府现在宣判,殿前司金枪班直教师徐宁勾结匪类,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