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郭业听着秦威的狡辩,心中也是颇为感叹,秦威这个王八蛋到了个关节,竟然还能想到这些没有乱了分寸年。
看来这些年的衙门捕头,的确没有白当。
前文就讲过,所谓的良籍就是在朝廷各州府县衙门户曹房有过登记造册的,身家清白的老百姓,这些是大唐的良民,是有户口有身份证的人。
良籍之人是受到朝廷承认的合法公民。
而像青楼妓女,歌姬舞姬,还有卖身为奴的人,是没有资格拥有良籍的,基本都是贱籍,没有正式户口的,属于那种拿着暂住证过日子的人。
贱籍中人的户口不是本人掌握,而是由她所从属的主人所掌握。
这些人只被自己的主人所承认,朝廷压根儿就不给予承认和保障。
至于水匪,山贼,土匪,大盗之类的人,连贱籍都算不上,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黑户,是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的人。
别说朝廷不给他们办理,即便朝廷给他们办理,他们也不敢办啊?
哪个山贼或盗匪傻兮兮地跑到衙门去办理户口簿和身份证,那才真的见鬼了?
身份证户口簿上写什么?难道写某某某,住址,某某山某某洞山大王?
然后在职业一栏上写着,从事山贼或者盗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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