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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胯的线条,拖到地上,堆在脚边。
    劲臣不着寸缕,缓步上前。
    脚踩在雪白浴袍上,留下血印子。
    他站在精挑细选的西装前,端肃,正式。
    那是一身黑色正装。夜幕般的黑,祭奠般的黑,神秘而又庄重,是他奔赴战场的战袍。
    衬衫是纯白。
    白色,最易溅上鲜血的颜色。
    荆轲最后选了白衣去刺杀秦王。
    穿上笔挺衬衫,一颗一颗扣上纽扣。
    穿衣动作很慢,他往领中塞入两片领撑,选了纯银质地,柔软,庄重,吉利。
    然后穿正装礼服。
    衣料贴身勾勒出身材比例,西装裤包裹长腿,劲瘦修长,曲线挺翘。
    衬衫的雪白袖口,从西装袖中露出。
    白钻袖扣熠熠生辉,夺人眼目。
    劲臣一点一点打扮自己,每个细节都精致。他脸上波澜不惊,宁静中却听见内心在尖叫。他知道,他正在疯狂的边缘试探着。
    锦衣华服一件一件加在身上,为这具干干净净的身体一点一点增添了重量,也为他即将死去的爱情进行一次加冕。
    或是祭奠。
    最后,他从藏品中选一枚自己设计的胸针,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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