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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歇脚。秦逸民到早了,便先进酒馆,上了二楼,依窗而坐。
他点了壶三花酒,又要了半只麻鸭、一盘槟榔,边吃边思索。
他想,他可以在韦守中领兵进师侗寨前动手杀他,也可以在他出师侗寨后动手杀他。如果在前杀他,则韦守中兵强马壮,元气未损,他自己受到的危险就大;如果在后杀他,则韦守中无论输赢,势必消耗,他自己的危险就小。
从理论上来说,他应该选择在后动手。但这又牵涉到一个问题——韦守中这几年领兵剿匪,成效卓著。这次若再让他得手,剜去师侗寨这一毒瘤,则他在百姓中的威望日渐高涨不说,连带清政府也有了光彩。
秦逸民想起临走前山主和副山主对他的教诲:“清政府迟早完蛋,但他们早死,百姓受苦少;晚死,百姓受苦多。所以我们洪门的责任,就是多杀清廷栋梁,助长朝中腐败,促其早日滚蛋。”
秦逸民终于下了决心——宁可冒险,也要赶在韦守中领兵入寨前杀了他。
他决心才下,底下便传来了马蹄奔腾的声响。秦逸民忙按了下贴身而藏的手/枪激动地站起,很快又失望地坐下。
来的不是韦守中和他的军队,只是一支十几人的马队,估计是师侗寨的人,或是附近的散兵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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