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节
的人家给小吏们塞些钱财便也假充有女,堂而皇之的去领那补贴口粮?”
“这法子真要施行下去,只怕于改善溺女之风并无多大益处,只会加重国库开支,损公肥私,肥了好些国之蛀虫。毕竟每月拨给一个女娃儿的口粮如何能同一个男子能从宗族里分到的田产财物相比。是以真要切实有效的改变溺女之风,这些细枝末节处的奖惩都是没用的,得先从根本上改变国人这种重男轻女的陋俗。”
“而要改变这种陋俗,就得赋予女子同男子一样的权益地位。第一,女儿同她们的兄弟一样,均是父精母血所诞,自当同儿子一样也可顶门立户,继承宗祧,传承香火,位列族谱,即使嫁人,仍为其父母守孝三年。其子女亦可随同母姓,此例北秦时有之,谓之女户,今可重行此例。其二、女子当同男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凡宗族分田产时,女子当同男丁一样可分其田。女子继承的田产家业及其嫁妆均为其私产,即使嫁人,亦与其夫家无干,只传其子女或仍还其父母,若夫家侵占,按夺产罪论处。其三,许女子和男人一样可走出家门读书识字、做工经商、从军从政,且年满二十方可婚配,未满二十,父母官府一概不可逼迫其嫁人。”
“只要能做到这三条,不出十年,百姓们便会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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