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唇缺失。她被施以第四种酷刑——腰斩。鉴于这次用来行刑的工具跟c一致,当时的侦办人员认为,凶手已经开始为自己的虐待和杀人行为制作专门的工具,甚至可能拥有一个“杀人工厂”般的私人空间。在那个地方关押着他从各地拐骗或绑架来的年轻女子,凭自己好恶和心情挑个时间处决她们。
第十一个死者e也失踪于星洲市,某餐馆外卖员,22岁,送餐迟迟未归后被确认失踪,一周后其部分尸块在护城河里被发现。经过确认,她被施以“锯割”之刑,即用锯子将人活活锯死,痛苦非常。探员沿河寻找其他尸块,三日后终于将尸身找齐,唯独十指缺失。
第十二个死者f是陵中省长宁市黄桂县二中的高中生,17岁,晚自习后迟迟不回家,父母报案失踪,一年半后尸体在黄桂县一条路边出现,被施以“杖杀”之刑。这种刑罚在藉国同样历史悠久,古书记载“笞罚人畏其不死,皆杖讫不放起,须其肿愤,徐乃重杖之,懊血流地,苦楚欲死。”尸体的鼻子遭人割去,惨不忍睹的程度连其父母都难以辨认到底是不是失踪已久的女儿,最后通过dna比对才得知那正是f。
岑凝被疑为第十三个死者,本该施以“人彘”之刑,因尚未并案,所以丁涵馨成为了名单上的第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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