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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空穴来风,所以他并不理解达伦的选择。
    但他在这段时间,频频听起达伦提到这个名字,也渐渐地对克里斯汀的看法有所改观,既然达伦已经是她的经纪人,自己作为父亲有能力去打几个电话帮个忙,又为何不帮呢?
    ……
    纽约。
    克里斯汀今天过来是准备在纽约置一套房产,她目前的房产都在洛杉矶,而她跑行程的时候,有很多行程都在纽约这个艺术之都,总是住酒店也不是个长久的办法。
    再加上她也确实很喜欢纽约这个城市。对她来说,比起洛杉矶,纽约是另外一种氛围,这里有着西方戏剧集中代表的百老汇,有着四季分明的温带性气候,也有着繁华精彩的夜生活。
    克里斯汀在纽约待过的时间并不长,但总在经过布鲁克林的街头时,不由地想要驻足停留,脑海会涌现出一段又一段的旋律,不住地想要在速写本上写些什么。
    所以她趁着这次来纽约有个行程,干脆多待几天,顺便看看有什么公寓可以购置的。
    她也叫上了一个现在在纽约闲的天天除了遛狗就宅在家中的老朋友,克里斯·埃文斯。
    克里斯是原身的朋友,两人几个月前在《天赋》这部电影中相识,克里斯饰演天才少女的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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