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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发案后的次日,便要考下一场。
第二场考的是墨义,也就是四书五经每一个句子的释义,表面上看这属于理解类的题目,实际上跟帖经差不多,考的也是记忆。
魏时有做笔记的习惯,而且在课堂上他一般都是用羽毛笔做笔记,用毛笔写字太麻烦了,速度提不起来,想把字写得很小也有难度,还是羽毛笔更适合用来写笔记。
魏时一开始用毛笔在课堂上记笔记的时候,压根就跟不上先生讲课的速度,手忙脚乱的不说,一不注意就很容易让墨汁滴在纸上,渲染成一大片,本来已经写上去的字儿也看不清楚了。
但是羽毛笔就没有这个麻烦了,被先生单独找出来谈了一次话之后,先生也默认他在课堂上用羽毛笔做笔记了。
记下先生对每一句话的讲解,课堂下就找时间背呗,不管是背句子,还是背释义,都是慢功夫,得慢慢磨,因为很多东西记住了,还会忘记,忘记了再去背,背了再忘,忘了再背……一直到牢牢的记住为止。
这主要靠的还是耐性,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毕竟他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看过一眼的东西就可以牢牢的记在脑子里。
一连四场,魏时的座号都在第一名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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