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11 / 34)
第2节
挈赴外部;一,遇有宴会交际,应随中国大臣之后;一,交涉大事关系紧要者,先密商中国大臣核示,并声明此皆属邦分内之体制,与各国无干,各国不得过问。当即电饬袁世凯转达国王照办。兹复准王咨称:‘于十月杪饬驻美公使朴定阳、驻英德俄意法公使赵臣熙先后前往,所定三端并饬遵行。’臣查朝鲜派使往驻泰西,其国原约有遣使互驻之条,遂未先商请中国,遽以全权公使报闻各国。此时虑以改派失信,自是实情。既称遣使后与中朝使臣往来恪遵旧制,臣所定拟三端又经遵行,于属邦事例并无违碍。”(《清史稿》卷三一三)
所有赦回李罡应一切事宜,著李鸿章与总理衙门妥商具奏。李鸿章得清廷谕旨,遂会商总理衙门,派袁世凯为护送员,赦大院君归国,并密授机宜。袁告大院君曰,汝今得归,皆我于李中堂前力保,慎勿负中堂恩及世凯意。并令大院君盟誓,归国后当令韩王永远臣服。并有种种约束。
第五节护送大院君返国
是年秋九月,袁世凯奉清廷命,携赦书送大院君返国,名曰大赦还乡。
“是年,释李罡应归国,熙奉表谢恩,贡方物,留抵正贡。”(《清史稿》卷三一三)
“袁自与日本开衅,由朝鲜解职归国后,屡上书言朝鲜事,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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