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事均尚妥协,何其迥不相侔也?究其原因,虽由顽固党之诋排,亦由袁之自取。盖袁此次辞差疏间有牢骚语。夫倡立宪即应辞兼差,乃为惟一之宗旨,至辞兼差而语涉牢骚,则人疑为揽权也固宜。且袁系首倡立宪之人,权限不分,乌能立宪?顽固党所以藉口者,皆职是故也。袁之不学无术于斯略见。或谓此种奏疏多出自其书记辈之手,虽然,使袁左右有人,亦何至于此也。
袁世凯本具有坚忍性质,虽迭经挫折,屡负毁谤,其宗旨仍不稍变。自辞差后,遂一意经营地方新政。首创审判厅,次立自治会,皆由天津试办为起点。其他一切立宪应预备事宜,无不首任其难,不辞劳怨。乃其左右之人则不然,审判自治,皆属在地方之范围,自应委任于府县,而凌福彭辈不知新政之谓何,乌能胜任?特迫于袁之命令,不得不立一名目,以欺蔽人之耳目。故袁虽雷厉风行,终不过敷衍塞责,至袁甫去任,其所创之各项新政,即败坏不堪言状,实由于用人不当,遂断送于三五小人之手。至袁所位置之人才,惟花天酒地,纳贿循私,无所不至,人皆谓今不如昔。岂知创办之初,即有名目而无精神,故至今百弊丛生,现象之坏,不堪设想矣。嗟乎袁世凯有办事之热心,无知人之能力,是又不得不为袁惜,更不得不为袁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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