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12 / 41)
第9节
构成于后,设非藉此以遂其破坏倾覆之谋,何至于国势民情,梦梦若是?征诸人民心理,既不谓然,即各国法律家,亦多訾驳。
本大总统忝受付托之重,坚持保国救民之宗旨,确见及此等违背共和政体之宪法,影响于国家治乱兴亡者极大,何敢默而不言?《临时约法》,大总统有提议修改约法之权。又美国议定宪法时,华盛顿充独立殖民地代表第二联合会议议长,虽寡所提议,而国民三十万人出众议院一人之规定,实华盛顿所主张。法国制定宪法时,马卖马洪被选为正式大总统,命外务大臣布罗利向国民会议提出宪法草案,即为法国现行之原案。此法、美二国,第一任大总统与闻宪法之事,具有先例可援用,特派员前赴国会陈述意见,以尽我保国救民之微忱。
草案内谬点甚多,一面已约集中外法家,公同讨论,仍当随时续告。各该文武长官,同为国民一分子,且各负保卫治安之责,对于国家根本大法,利害与共,亦未便知而不言!务望逐条研究讨论,于电到五日内迅速条陈电复,以凭采择。
第十节解散国民党与取消国民党党籍之国会议员各省长官,故多属袁氏私党,均主张解散国民党,并取消国民党议员资格及宪法草案。十一月四日,袁遂藉“二次革命”为名,下令解散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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