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38 / 41)
第9节
必内部之破裂,妨及国际之和平。此以地理证之,而知其应含有特性者也。且共和成立,开自古未有之创局,建设未遑,飘摇风雨,纲解纽绝,无可遵循。当此千钧一发之时,即遇事过为审顾,已有稍纵即逝之虞,若设法牵掣多方,将不免立见危亡之祸。乃《临时约法》于立法权极力扩张,行政权极力缩减,束缚驰骤,使政策不得遂行,卒之筑室道谋,徒滋纷扰,贻害全国,坐失事机。
夫国家处开创之时,当多难之际,与其以挽救之责,委之于人民,委之于议会,其收效缓而难,不如得一强有力之政府以挽回之,其收效速而易,所谓易则易知,简则易从也。况人民政治知识尚在幼稚时代,欲其运用议院政治,窃恐转致乱亡,此以现在时势及风俗习惯证之,而知其应含有特性者也。
本会议基此理论,勒为成文,以统治权之不可分割也,于是设总揽机关;以议会政治之万不宜于今日之中国也,于是以总揽统治权,属之于国家元首;以重大总统之权,而又不能无所限制也,于是有对于全体国民负责之规定;以国势至今,非由大总统以行政职权急起直追,无以救危亡也,于是凡可以掣行政之肘,如官制官规之须经院议任命,国务员、外交员以及普通缔结条约之须得同意等项,皆与删除。凡可以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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