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
官也由中央官吏演变为地方官吏。其间从伐金到灭宋,历经70余年,平宋以后成了元朝的行政区划单位。
一、元省制
蒙古在太宗三年(11年)即灭金的前三年,始立中书省,以著名的政治家、地理学家耶律楚材为中书令。入主中原后于宪宗初年(151年),在燕京等处置设行尚书省。中统初年(160年),元世祖忽必烈改置行中书省,其后屡屡增多,但是一直到元贞年间(195—196年)行省的设置和辖区还都很不固定,即在忽必烈统一中国(179年)后的0年中行省制并未固定下来,直到1世纪末、14世纪初的元成宗时期才开始固定,逐步形成元代省制行政区划。
1行省
元英宗至治时(11—1年),全国划分为1个一级行政区:1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中书省为中央机构中书省的直辖地区,又称都省、腹里,包括今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山东以及河南和内蒙的部分地区。十一行中书省为岭北、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广、云南、四川、甘肃、征东。其中,征东行省即高丽国,行省负责人由高丽王兼,性质与内地行省不同,所以也有人认为只有10个行中书省。(图10)
元末,又分出许多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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