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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古代酒文化(背景介绍)

,如棋子、瓜子、钱币、莲子等握于手中,让人猜测,一猜单双,二猜数目,三猜颜色,中者胜,铡者则罚饮酒。
    (五)筹类
    筹,本为记数之用,后来又被引用到酒宴席上,做行酒令之用,称作觥筹或酒筹。筹在酒令中主要有两种用途:其一,仍作记数之用。唐代王建《书赠旧浑二曹长》:“替饮觥筹知户小,助成书屋见家贫。”酒量大者,谓之大户,酒量小者,即是小户。多少觥筹就得饮多少酒,如应饮的觥筹之数自己不能胜任,还要请别人代饮,可知是个酒量小的小忘掉了。很明显,这里的觥筹是作记数之用的。酒令如军令,为保证酒令的正常进行,当遇有违反酒令不遵守规则之人,可取出一种特制的酒筹,形如旗状或纛状,谓之罚筹,有如军中之令箭,或如今日足球裁判所使用之黄牌、红牌。
    以上两种作用的酒筹,都是行酒令时的畏助工具。而作为一种以筹为主的筹令,则是由筹简和一定数量的酒筹组成,每根酒筹上都注有如何行令的具体内容。
    (六)骨牌类
    骨牌一般是以竹为背,以兽骨为面,二者以燕尾榫互相铆合的长方体,也有的采用高贵的象牙倾向面,故又称牙牌。现在以不同颜色的有机玻璃制成背和面,用胶粘合。骨牌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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