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第238章 玉米羹(十)
郑赛是一个武人,凡是武人,大多是爱喝两口的。这也许与他们所处的环境有关,也许与他们的生活习惯有关——在这个时候,肉并不是普通人能经常吃到的东西,郭崇经常去的驴肉汤馆生意火红,可如果细看就能发现,要肉的不多,就算要,也是最低份额的,盛到碗中,也就是一块两块,大多是去喝汤的。不过就算这样,也能说一声家境不错了。然而作为李业的亲兵统领,郑赛显然是不缺肉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酒肉总是不分家的。
很巧的,郑赛也喜欢喝驴肉汤,不过因为各种原因,他去喝的时候,往往都是要收摊的时候,不过因为他老是老顾客,店家会专门给他留下一份肉,有的时候还会给他留一张桌子。
这一天,郑赛和往常一样去喝汤,还没坐下,就又来了几个大头兵,吵嚷着要喝汤。汤自然还是有的,肉却没了,那几个兵士自然不依,非要店家再拿些肉出来,这个店家生意好,能留下一份已属不易,哪里还能再变出一份?那几个士兵纠缠不成,就转而让郑赛出让。郑赛怎么可能让?两边争执,一个士兵就捅了郑赛一刀?
“就那么捅了一刀?”在问这句话的时候,刘灿已经回到了自己的住处,王森站在了她面前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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