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败家的少爷
不开衣食住行四个字,其中又以食最重要,这就是民以食为天的由来,自己没什么本钱,在这些别人不要的猪下水上做文章最好不过。
杀完猪,分肉没什么好看,人慢慢散了,现场还有零星几个人,郑鹏笑着走上去,对屠户拱拱手说:“请问,这些肉卖吗?”
屠户瞄了郑鹏一眼,看到是一个衣着光鲜的读书人,虽说神情有些惊讶,可话语里多了二分恭敬:“上肉都让人订了,只有这些骨棒子,小郎君要不要?”
古代人喜欢肉膘,越肥越好,肥肉不仅好吃,还能炼油,很受百姓欢迎,而骨头认为没肉,就是煮起来还费柴火,平时都是用来搭称,割二斤肉送一根大棒骨头。
“怎么卖?”
“也不称了,三文钱一根随便挑。”平日都是白送给熟客的,现在有人想要,屠户就随口说了一个价。
也就是一个胡饼的价钱,要知道,到后世骨头比肉贵多了,没想到现在是白菜价,便宜到不敢相信。
郑鹏也不客气,挑了二根大棒骨头,递给屠户包的时候顺口说:“那副猪下水还要吗?不要能不能送给我?”
“没问题,小郎君喜欢尽管拿去,不过我们不负责包扎。”屠户一边说,一边熟悉用草绳把骨头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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