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减之一分则太短
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两者普通话中完全通用。老舍先生当然是地道北京人,所以说外婆是南方说法,并不确切,很多北京出生的作者也都写外婆。当然在南方可能用的多一些。
“姥姥”过去很长时间是老年妇女的通称,如《红楼梦》里刘姥姥。明朝以后也用来称外祖母,地域性也可能有些,但早就都进入了汉语普通话之中。说不上哪个是特异的方言。当然可能外婆比姥姥更正式一点。姥姥好像更口语化。像前段时间上海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文《打碗碗花》中关于“外婆”改成“姥姥”的更改,如果是这个理由就没必要。有趣的是,其实现在做书面称谓用的“外祖母”先秦以来都用。还要说一句,就是有人说教科书不能改动原作者的作品。这还是看必要性,这不是关于尊重原作的讨论,而是说为了适应教科书的需要,为了让教科书的特定的对象更有效地了解语文,更改还是可以的,当然这个地方就没必要改动。
公公婆婆的称呼见于文字,并非始于明代,而是始于元代。写《琵琶记》的剧作家高明是元代人,而不是明代人。
公公,原本是古人对于老年男子的敬称,后来逐渐用于对丈夫的父亲的专称。
婆婆,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朝人称父为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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